結婚登記提供戶口簿被指違背婚姻自由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有網民在民政部網站留言稱,現在婚姻登記必須提供戶口簿不合理,很多年輕人往往因為父母粗暴干涉而拿不出戶口簿,這與憲法規定的“結婚自由”原則相違背,建議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這位網民6月27日留言稱,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等,辦理結婚登記,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我們覺得這一條不合理,身份證與戶口簿本質上是一樣的,都由公安機構頒發,具有同等效力。為什么提供了身份證還必須提供戶口簿?要知道,很多年輕人自由自愿結婚,但往往因為父母粗暴干涉這樁婚姻而拿不出戶口簿,從而導致結不了婚。這不僅與憲法規定的“結婚自由”原則相違背,也破壞了多少樁美好的姻緣、引出了多少悲劇。這跟舊社會子女結婚需要“父母之命”又有什么區別?因此,我們強烈要求這一條應修訂為: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戶口簿或身份證”。
民政部回應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7月6日答復稱,網民的建議我們將予以關注,感謝對民政工作的關心與支持,謝謝!
“結婚登記提供戶口簿被指違背婚姻自由”網友評論
查查戶口本也算是過一關吧。
連戶口本你都偷不出來,你說你能為婚姻做點啥。
如果戶口簿都不要的話,那離婚率會更高了。結婚本來就是一件人生大事,需要很謹慎。
還是要戶口簿為好,結婚是件喜事,雙方父母當然需要提前知道,更何況你這也不要父母知道那也不要父母知道,被騙了怎么辦?
想想,是誰會提出這種問題,肯定不是為人父母的,那就是不想讓父母知道自己結婚,或者不想讓對方父母知道結婚的人。父母粗暴阻攔干涉戀愛婚姻自由的,在如今的比例上絕對是極少數,更多的是騙婚,這種人最希望辦理手續簡便
各有利弊,也許以后結婚的人發現,對方都是結了好幾次婚,而雙方家里都不知道
“結婚登記提供戶口簿被指違背婚姻自由”相似事件
此前,另一位網民3月22日在民政部網站留言說:因高價彩禮,母親不肯給我戶口簿,能登記結婚嗎?母親無理要求40萬高價彩禮,并且堅決說不給這么多彩禮,就不同意我結婚。但男方給不出這么多錢。
經過慎重思考,我想要與男方結婚,但現在母親不肯給出戶口簿。這種情況,有其他辦法可以讓我順利登記結婚嗎?我是真的很想與自己的摯愛結婚!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3月30日回復稱,《民政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關于戶口簿問題,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為什么結婚登記要戶口本
1、結婚需要戶口本是因為可以方便民政局工作人員對基本信息進行核對,確定雙方登記符合法律規定。
2、戶口本不存在造假行為,能給婚姻帶來基本保障。
3、結婚登記還需要攜帶雙方的身份證,并且需要去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