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肅高考改革實施方案發布
2024甘肅高考改革實施方案發布
1月29日,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公布。
據悉,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實行“3+1+2”模式,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法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1”為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的1門首選科目;“2”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的2門再選科目。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國統一試卷。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題。
考試成績滿分750分
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物理、歷史2選1)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選2)按照《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實施辦法》(甘招委發〔2022〕36號)等級賦分轉換后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具有政策性照顧加分資格的考生,按照《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甘招委發〔2020〕9號)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在相關招生錄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計入考生總成績。藝術類、體育類(以下簡稱“藝體類”)考生須具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相應的藝體類專業課成績。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
錄取實行高考與學考結合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模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和藝體類。其中普通類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批四個批次。藝體類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批三個批次。每個批次下各設置若干段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模式。
據悉,劃線原則普通類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別劃定本科層次、高職(專科)層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類分別劃定本科特殊類型分數線,用于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等類型招生。藝體類不區分物理類、歷史類,按照招考類型分別劃定本科層次、高職(???層次文化課和專業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投檔原則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普通類按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藝術類在文化課和專業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以一定比例換算后的綜合排序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體育類各招考類型平行志愿綜合排序成績為體育專業課成績。
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與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一是考試科目不同。改革前,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只有文史、理工兩個科類,除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文理科考生都要學習外,文史類考生只能學習歷史、政治、地理三門課程,理工類考生只能學習物理、化學、生物三門課程。高考基于文、理分科,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改革后,高考在“3+1+2”的模式下組織考試招生,考生在學習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一高考科目的基礎上,在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門中任選一門后,可在剩余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四門課程中再任選兩門課程學習。這樣考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學校專業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辦學條件等,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學習,擴大了考生的選擇面,增強了考生的學習動力,進一步完善了高中學校因材施教的軟硬件建設,進一步提升了人才培養的基礎教育能力。高考時基于“3+1+2”模式,考試科目包括語、數、外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的1門首選科目以及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的2門再選科目。
二是成績構成不同。改革前,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綜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四個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改革后,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物理、歷史2選1)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選2)實行等級賦分轉換后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此外,改革前外語聽力考試安排在高考前進行,成績不計入考生總成績,供招生院校錄取時參考使用;改革后,外語聽力考試安排在高考時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外語聽力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三是目標導向不同。相比文理分科的兩種學科組合方式,“3+1+2”模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四是志愿設置不同。改革前,高考志愿以“院校”為單位進行設置,考生可選擇填報1個院校代碼下的所有專業,專業調劑在該院校代碼下的所有專業內進行。改革后,高考志愿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進行設置,1個院校代碼下設置若干專業組,考生可選擇填報院校專業組內所有專業,專業調劑僅在該專業組內進行。
五是錄取規則不同。改革前,普通類專業按照文史、理工兩個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線、分別投檔錄取。改革后,普通類專業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線、分別投檔錄取。錄取批(段)次進一步精簡,本科一批、二批合并,國家專項、地方專項等專項計劃與普通類、民族班、民語類、預科、定向等在同一批次填報志愿、同一批次投檔錄取。